潜江市:多措并举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信息来源: 《企业与企业家》 责任编辑:宋克杰 2019-12-24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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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省长王晓东视察潜江市小龙虾交易中心

潜江市委书记吴祖云、市长龚定荣陪同

 

[《企业与企业家》报道 作者 何庆胜民营经济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是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是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力量。今年以来,湖北省潜江市上下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通过聚焦民营企业发展的难点、痛点、堵点,精准发力,补短板、强弱项,建立推动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机制,民营经济改革成效初步凸现。 2019年1—10月,全市国内生产总值511.27亿元,同比增长7.9%,困难之年实现逆势增长,县域经济再次挤进全国百强,位列82位,较上年上升6位。

一、优化营商环境,破解三大“难点”

民营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营商环境。为此,潜江市出台《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潜江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持续优化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发展环境。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着力破解“准入难”。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持续推动放宽市场准入门槛,破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二)着力破解“办事难”。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抓手,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为目标,不断以制度供给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实现了新开办企业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社会经济实体企业首次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查封、异议、注销登记和公告即时办理。出台《潜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潜政办发〔2019〕25号)、《潜江市工业建设项目50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审批改革工作方案》(潜政办发〔2019〕4号)、《潜江市建设工程联合竣工验收暂行办法》(潜建审改办〔2019〕1号)、《潜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一窗受理”管理暂行办法》(潜建审改办〔2019〕2号)、《潜江市施工图联合审查工作程序及审查办法》(潜建审改办〔2019〕3号)和《潜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各审批阶段事项清单、申请表单和申报材料》(潜建审改办〔2019〕4号)。通过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为推动项目审批服务提供制度供给和顶层设计。

(三)着力破解“维权难”。市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办理涉企民营企业案件的方式方法,严格办案程序,严格限定审查范围,调查取证时注意维护企业正常工作秩序,在具体办案过程中依纪依法灵活处置,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市人民法院加大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及其家属合法权益的犯罪,先后宣判了潜江市首例食品行业适用“从业禁止令”案、涉恶犯罪集团“陈小钟等6人寻衅滋事、窝藏案”、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等典型案件。建立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制发《推进执法办案工作转型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其中对企业首次年报逾期的给予提醒,不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已列入的予以移除。全面贯彻落实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对36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首违不罚”。

二、破除转型瓶颈,消除提档升级“痛点”

(一)破除制约发展的税费瓶颈

1.降低税费成本。对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民营企业与其他纳税人一律平等对待,如严格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地方“六税两费”减征50%、增值税降率等政策,确保民营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落实社会保险费降率政策。严格落实“两个不得、一个务必”要求,即不得采取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务必使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加大《湖北省降低社保费率综合实施方案规定》宣传力度,让企业第一时间知晓政策规定。

2.降低用能成本。严格执行省文件要求,共计减收七类涉企服务项目收费392.31万元,电价调价减收2489.82万元,2019年直购用户清算工作暂未开展,2018年共为7户直购用户减负493.12万元;华润公司于2019年3月梳理报装服务流程,实行“一表两图一照一证”即可办理,将民营企业报装流程由原8个环节压缩至5个,用气报装时限为2-5个工作日,小型工商客户、普通工商客户安装通气时间分别压缩至15个工作日、20个工作日。

3.降低用工成本。严格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各项政策,全市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政策条件的企业共54家,应返还资金1154.87万元,惠及参保职工8745人。其中,对不减员的企业,按上年度单位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70%返还,共22家涉及金额105.6万元;对受贸易摩擦影响的企业,按其上年度单位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共3家涉及金额17.96万元;对裁员率低于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按其上年度单位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共13家涉及金额70.68万元;困难企业16家,参保职工1365人,应返还资金960.63万元。

4.降低用地成本。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今年1-10月,全市完成的16宗工业项目土地交易,应缴土地出让价款不低于12314.83万元,实际成交价款8883万元,减轻企业负担3431.83万元。

(二)破除民企发展的融资瓶颈

1.鼓励银行加大有效信贷投放。坚持支农扶小,服务实体经济。引导有条件的银行机构设立中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深耕基层,丰富对小微、涉农等领域融资的一揽子服务内容,10月末,银行业机构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69.91亿元、1484户,同比增加17.01亿元,同比增11.13%。持续推进农村基础金融服务,银行业机构涉农贷款余额162.53亿元,同比增加8.30亿元,同比增加5.38%。持续深化政银企合作。10月末,政银合作产品设立至今累计发放贷款16.51亿元、贷款户数4261户;贷款余额4.01亿元、贷款户数1820户,有效为符合条件的涉农贷款业务提供银行增信及风险补偿。积极推进银行升格签约。8月20日,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与潜江市政府签订政银金融服务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有利于工商银行提供一流的金融服务。8月29日,中行银行潜江支行正式升格为二级分行,在审批权限、服务水平、经济贡献度等方面将得到明显提升。

2.设立产业发展基金。成立 “潜力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基金首期募集规模为1亿+X亿元(“X”为合作银行对潜力基金投资额的跟贷额度)。成立“湖北长江(潜江)产业发展基金”,侧重于招商引资,服务于重点产业上下游产业链建设,优化潜江市产业结构的特色性产业基金。与湖北国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拟成立子基金。

3.支持民营企业直接融资。加强后备资源培育。市金融办与市经信局、市科技局联合组织开展对域内企业进行筛选,开展上市培育辅导,大力培植上市后备企业,积极组织华山科技、方圆钛白、柳伍水产等6家企业开展省上市云平台填报工作。鼓励企业上市(挂牌)。截至当前,潜江市四板挂牌企业累计达到40家,在“潜江板块”下形成“潜江高端家居建材板块”“潜江小龙虾板块”。其中,永绍科技“新三板”挂牌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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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吴祖云(右二)在企业调研

 

三、畅通体制机制,疏通政企互动“堵点”

(一)完善工作协调机制。为全面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统筹领导,成立了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第一组长,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市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联系民营企业制度,每名班子成员分层分类、分行业分领域与民营企业建立了沟通联络机制,定期深入民营企业走访座谈,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召开现场会,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健全财政保障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统筹谋划,市财政将列支3.17亿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并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在支持民营经济产业升级、市场融资、技术创新、园区建设和人才引进等方面进一步强化资金保障,提供财政支持。

(三)健全激励引导机制。强化民营经济属地发展职责,将民营主体发展、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率、民营重点项目落地开工率等纳入各地目标考核,采取月通报、季督查、半年调度的工作机制,与全国、全省同等城市比较分析,寻找差距,凝聚发展合力,形成了市级牵头部门抓总、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各地政府分层负责的民营经济发展新格局。

(四)建立部门服务企业机制。制定《关于开展“党建引领凝共识、优化环境促发展”部门服务企业活动方案》、《全市“党建+企业服务”活动实施方案》,按照领导挂帅、部门主抓、属地配合、专班解难的工作方式,统筹推进部门服务企业活动。重点对全市民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成长型企业开展服务。全市各责任单位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服务企业工作组,制定活动方案,着力解决企业在要素保障、项目建设、政策落实、人才需求等方面的难题。期间,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亲临企业一线调研、服务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发展信心,帮助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至11月底,各部门服务企业83个,共收集反映问题109个,涉及融资、用工、行政服务、政策兑现等9大类。当前,正积极推进落实。

(五)建立涉企政策宣传机制。把推动惠企政策进企业、进园区宣传活动形成一项制度,每年择期举办。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信息媒体宣传、专题讲座和专项活动等形式,提高企业政策知晓率。今年以来,全市举办“2019年支持民营经济大讲堂”活动,邀请专家作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经济形势与2019年财税政策前瞻》的专题讲座,有160名企业家和财务人员参加;举办全省万企上云工程推进会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宣传周活动,组织全市100余家企业参与活动;组织召开2019年服务民营经济银企政合作融资对接会,编制印发《中央、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汇编》等系列政策汇编和宣传资料5万多份。

四、强化政策兑现,推动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一)加大企业成长培育。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对新进规企业每家奖励2万元,2019年新进规企业25家,拟奖励50万元。实施示范培育工程,2019年全市共有10家企业获得省级称号,其中“两化融合”示范5家,拟每家奖励50万元、“双创”平台1家拟每家奖励50万元、中小企业服务平台1家拟每家奖励50万元、科技小巨人1家拟每家奖励50万元、细分领域冠军2家拟分别奖励100万元和50万元,共700万元,现正报市政府审批。

(二)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出台科技创新“以奖代补”政策,对获批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高企总数从2013年的13家增加到51家。鼓励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2019年,共组织10家民营企业申报了2019年度湖北省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项目,其中7家企业已公示,预计奖励资金达67.3万元,奖励资金由省财政和市财政各负担50%;鼓励民营企业购买科技成果,2019年,已收集20个成果转化项目,预计项目资金250万元,目前正按相关程序推进中。

(三)鼓励企业技术改造。2019年省级下达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专项切块资金1428万元,市级技术改造专项拟补贴资金1000万元,另外市级预留资金1000万元,用于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其中,拟支持工业技改项目设备总投资300万元以上,或者安全环保配套设施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企业39家,按照设备总投资的6%给予补贴,最高可达100万元。

(四)鼓励拓展国际市场。结合省商务厅支持政策,在全市小微外贸企业中推广信保全覆盖,对出口500万元美元以下的小微企业保费全部由省级财政买单,协助企业规避市场风险。目前潜江市出口企业信保覆盖率已达95%。三次邀请武汉海关、仙桃海关来潜开展业务培训,指导龙虾出口企业、潜网集团开展活体小龙虾的出口申报,指导金澳科技开展进口原油配额申报。

(五)鼓励企业人才引进。出台《关于加强招才引智工作的若干意见》(潜组文〔2019〕19号),从工作机制、政策体系、搭建平台、创新创业和服务保障等方面强化招才引智工作力度。今年,潜江市共给予2017年、2018年招引人才88人发放安家费88万元。鼓励园区和企业根据发展需要大力引进产业高端创新创业人才、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知名创业投资人,给予创业引导资金和科研经费补贴。2014年以来,潜江市为湖北硒诺唯新功能化硅胶有限公司提供了300万元的创业引导资金,分三年四次配套到位;2018年以来,威尔逊博士作为省“外专百人”专家,潜江市为其提供了50万元的科技研发经费。

(作者系潜江市经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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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吴祖云(右二)在企业调研

 

(原载《企业与企业家》2019年11月号)

(责任编辑:宋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