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瓜办”可以有,盖章收费就算了

信息来源: 《企业与企业家》 责任编辑:宋克杰 2014-06-04 09:49

5月30日,一个经过认证的官微@西瓜办引来网友围观,根据认证资料,这是郑州西瓜办的官方微博。据了解,郑州早在2006年就成立了西瓜办,此前该市还成立过馒头办。(5月31日《南方都市报》)

成立西瓜办管理西瓜的产销,给人的感觉是没有必要。因为西瓜的生产有政府农业部门管,销售有工商部门管,就连销售场所的合适与否,也有城管部门管,何需再多一个西瓜办?

但退一步说,组织人力和物力,成立一个专门的办公室,将西瓜的产销活动统一调协与管理起来,也未必不可以。因为“规范西瓜销售秩序,加强运输瓜车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促进西瓜主产区农民增收,满足市民消费需求”等,也确实是政府相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工作。西瓜办将分散在相关部门的工作集中起来,简化了管理环节,规范了市场秩序,保障了西瓜供应与需求,确实是好事一件。

但我们首先必须明确的是,西瓜办是政府的一个服务机构,而不是指手画脚的管理组织。特别是,在西瓜办开展相关工作时,不能多设审批环节,为市场上的西瓜自由流通设限,更不能乱收费。但在郑州,当地西瓜办的所做所为,确实不是让人很乐观。比如2007年媒体曾对西瓜办进行过暗访,发现西瓜办成立之后,瓜农要花钱买4个章才能进城,西瓜办成变相收费办。

很明显,本应免费提供服务,规范和引导瓜农销售西瓜的西瓜办,因为针对瓜农设置审批环节,并且收取相关费用,而一下子变了味,由服务者转向了收费者。而且西瓜办一旦成为收费办,瓜农必然遭受损失,而相关费用被分摊到西瓜销售价上之后,市民也会因此而多掏钱买瓜。

西瓜办是政府部门不信任市场规则的一个产物。但公允了说,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并不完善的情况下,西瓜办做为一个政府临时性的办事机构,对自我调节失灵的市场秩序进行必要规范与引导,是完全可以的,但这个规范和引导,且莫以收费为目的和形式。否则,西瓜办就是好心办坏事,就只能是被吐槽、围观、诟病甚至批评的命了!(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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