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醉酒后要小姐的底气何来?

信息来源: 《企业与企业家》 责任编辑:宋克杰 2014-05-17 13:23

    5月14日,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百米大道东段景御水汇洗浴中心来了3个客人,洗浴后不结账,还酒后滋事,其中一人自称延安市公安局民警,是来暗访执法的。目击者称,这名民警言语粗暴,辱骂工作人员,赶走客人。事后,记者从延安市公安局督察支队了解到,3人中自称警察的男子是延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5月16日《华商报》)

  身为警察,知法犯法,等待延安这位大闹洗浴中心警察的,必定是单位的严肃处理和法律的严厉惩罚。但处理与惩罚之外,我们显然还需要追问一下,这位警察在醉酒后要小姐的整个行为中,都犯了哪些“事儿”?其又为什么如此地遭人恨,几乎成为众矢之的?

  其一,公然违反公安部“三项纪律”中的两项,不仅酗酒滋事,而且进入洗浴中心这样的娱乐消费场所消费。其二,消费不结账,洗“霸王浴”,违反了平等与公平交易、消费等原则。其三,公然要小姐,虽然没有实质嫖娼行为,但已有嫖娼之意,违背道德与警察操守。其四,在公众场所犯浑、撒泼,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其五,赶走客人,辱骂工作人员,涉嫌破坏生产经营。其六,滥用职权,亮明警察身份要挟经营者,涉嫌索取好处,甚至是涉嫌敲诈勒索。

  不难发现,延安这位警察几两小酒下肚,做出的事情不仅背德,而且违纪,滥用职权,甚至涉嫌违法犯罪,可谓出尽洋相,害人害己。而且类似的警察和行为近期并不少见,比如有警察喝醉酒后,抢他人婴儿并举过头顶狠摔;比如有警察酒后对无辜孕妇开枪等等。

  分析这些频发的类似案件,我们发现当事警察都有喝酒。但我们又显然不能将所有责任和原因,都归结为喝酒。因为喝酒且喝醉,固然是警察胡来的直接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却在于,当事警察对职业操守的要求不严,在于其平时特权思想与意识严重,在于我们的相关公安部门对警察的监督与管理存在失职与漏洞。

  警察醉酒后大闹洗浴中心,要小姐、赶顾客,这种行为固然可恶与可恨,也需要严肃与严厉处罚。但更值得我们反思之处显然在于,我们对警察以及一些警察手中权力的约束机制是否健全?是清理“害群之马”,让警察队伍保持纯洁的工作已经迫在眉睫,而且要常抓不懈!(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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