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医护人员不仅伤人而且自伤

信息来源: 《企业与企业家》 责任编辑:宋克杰 2014-06-04 12:37

     6月2日凌晨,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发生一起女医护人员被打的事件。目击者称,一名外地到长沙治疗的患者因重病被抢救时,值班女医生和一名怀孕的女护士遭到殴打。死者家属甚至逼值班女医生下跪。(6月3日《潇湘晨报》)

  患者抢救无效死亡,家属痛失亲人心情不好,这可以理解。但有埋怨可以说,有不同意见或诉求也可以表达,甚至认为医生在抢救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责任,也是可以通过向相关部门反映和举报的办法解决问题的,动手殴打医护人员的行为明显不可取。

    拿长沙此次事件来说,值班女医生和怀孕的女护士是否尽到抢救责任等,都不能成为其被打的理由。一方面,医生与护士如果在抢救工作中尽职尽责,那么其无故被打,显然是天大的委屈。另一方面,就算医生和护士有相关责任,也需要通过正常渠道进行维权,出手打人除了宣泄一时情绪,于解决问题没有任何帮助,而且让患者和家属迅速由有理的一方,变成了无理甚至违法的一方。

    而处在患者和家属的角度讲,保持理性和理智是维权的基础。与此相反,打人或者以牙还牙、以暴制暴的维权方式,不仅无法实现维护自身权益目的,还有可能会因侵犯他人权益而付出法律甚至是刑事责任的代价。道理很明显,打人首先是违法的,打人致人轻伤以上,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患者家属打人伤害了医护人员的人身权益等,也会给其造成心理和精神上的伤害,同时,也使得本来就紧张的医患关系雪上加霜。但更悲催的地方显然在于,患者家属殴打了医护人员,最终也会使自己受到惩罚与伤害。就此而言,殴打医护人员是伤害,但更是自伤。

    遗憾的是,近些年来,类似的事情却频频发生,医护人员也屡屡成为患者的出气筒,成为抱弊的医疗体制的受害者。这一方面说明了我国现行的医疗体制需要进行根本改革和完善。但同时,无疑也说明了一些患者维权时确实不够理性,他们过于相信拳头和暴力,缺少对法律的敬畏,更没有对医护人员权益的最起码尊重。

    对此,我们需要完善相关医疗制度和体制,需要从根本上改善医患关系,但在此之前,针对恶性的殴打医护人员事件,我们也需要从严执法,加大对无理殴打医护人员的行为的处罚力度;需要加强法律的教育与宣传力度,引导患者和家属理性维权,避免其将所有怨气和负面情绪,用暴力的方式,强加到医护人员身上,最终伤人且自伤!(刘鹏)

(责任编辑:宋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