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人观火两人报警折射公民意识欠缺

信息来源: 《企业与企业家》 责任编辑:宋克杰 2014-06-05 17:42

    5月31日下午1点08分,浙江温州平阳县昆阳镇后阳村,马路边一排厂房着火,火灾发生10分钟后,包括记者在内仅有两人拨打119电话,而整个现场围观看热闹的有上百人。而在消防现场灭火时,围观者有增无减,数十人围观距离特别近,且里面还有不少儿童。(6月4日中国广播网)

    温州此次百人围观火灾事件,事实上并不是孤例。近些年来,类似的事情很是常见。比如有人打架,众人围观;比如有人跳楼,围观者起哄;比如车祸现场遭围观造成处置不便等等。

    类似的围观事件,其中显然隐含了两个问题:一是为何少有人甚至没人报警、伸援手的问题;二是既然围观者不愿意伸援手甚至不帮忙报警,为何不离去,却反而“凑热闹”?

    但追问起来,这两个问题又显然是可以归一的,即社会公民意识和精神的问题。拿报警来说,我们不妨先用乐观的态度去分析,100人围观火灾,50人没有手机或者报警的条件,剩下50人中,有25人看到了记者和另一名群众打119报警的举动,其在“已经有人报警了”的心态驱使下,放弃了报警。而且从报警效果的角度看,一起火灾,只需要一个人报警事实上也就足够了。但面对剩下的20多人,有条件报警、但却没有选择报警的情况,我们显然还是会觉得很遗憾的。因为一方面他们必定是可以选择报警的,另一方面,不管别人报不报警,做为现场知情的个体,我们每一个人事实上都有报警的义务甚至是责任,而且报警者越多,传递给消费部门、公安部门等的信息也会更加完整。

    之所以出现围观者众,报警者寡的情况,问题的根本显然在于一些人缺少最起码的社会公民意识和精神。一方面他们可能觉得,事不关己,围观即可,何必报警自找麻烦;另一方面,他们缺少对他人、对社会公共秩序、道德精神负责任的态度,也缺少对这种消极态度同时也会伤害自己的认识。

    而到了火灾救援过程中,作为围观人,不给消防员提供帮助等,因为不专业和不懂技术、方法等,明显是可以原谅的。但一些人不能做到及时为消防车让路,甚至还近距离围观制造救援障碍,这更是社会公民精神欠缺的一种极端的表现了。

    当然,社会公民精神不是与生俱来的。培养这种精神,需要我们的教育部门、政府部门共同努力,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比如从娃娃抓起,在相关教育工作中,纳入更多的公民意识内容,处置相关事件能力和程序的内容等;比如在相关消防知识宣传中,有必要多一些报警与协助灭火的内容;比如要做好预防相关二次事故知识的宣传与教育工作等等。(刘鹏)

(责任编辑:宋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