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总理起诉博客作者”带来的启示

信息来源: 《企业与企业家》 责任编辑:宋克杰 2014-08-13 10:44

新加坡总理起诉一博客作者诽谤。新加坡网民鄞义林15日在博文中影射李显龙挪用当地居民缴纳的公积金。李显龙的律师表示,鄞义林在接到律师信后,虽然撤下博文,并刊登了道歉声明,但他又在别处发表了涉嫌诽谤的文章和视频。李显龙的律师还指责鄞义林刻意“制造假象”,让人误以为身为总理的李显龙有意抑制他的言论自由。对此,李显龙将向法庭提出,希望法庭在评估鄞义林的赔偿数额时考虑鄞义林的“恶意做法”。(5月29日新华网)

原来,“网络谣言”这东西不是中国独有,外国也有。并且,这位新加坡网民“造谣”的对象竟然是一国总理,胆子真够大的。有意思的是,总理先生并没有动用权力责令网民删帖,也没有要求相关部门对其实施“跨省追捕”,而是公开走法律途径——先是发律师信,给网民“改过自新”的机会;无果后,干脆直接向法庭起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孰是孰非让法律说了算,这恐怕才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更有意思的是,李显龙的律师还指责鄞义林刻意“制造假象”,让人误以为身为总理的李显龙有意抑制他的言论自由。李显龙本人也对此深恶痛绝,视其为“恶意做法”。由此可见,“抑制公民言论自由”在新加坡是非常严重的一件事情,连总理都避之唯恐不及。在这样的社会氛围内,他们怎敢擅自删帖,又怎敢动用手中的权力对他人“封口”?

“新加坡总理起诉博客作者”带给我们最重要的启示,就是让法律的归法律、行政的归行政,不能行政干预司法,更不能以权压法。近年来,网络日渐成为中国人反映民意诉求的新的便捷渠道,在舆论监督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很多网络事件都充分显示了网络和网民的力量。有不少事情,都是在网上出现后才进入人们的视线,并经过网络的推动最终得到解决的。于是,有些负面事件的当事人开始千方百计删帖,特别是有些官员更是为删帖无所不用其极。例如,为了阻止自己香艳日记传播、掩盖真相,“性爱日记门”的主角儿烟草局长韩峰,就不惜向他人索取15万元用于删帖。

急于删帖的官员,显然对网络力量有着清醒的认识和一定的敬畏。可是,删帖行为并不能解决问题,顶多只是起到减少一些负面影响的作用。现在资讯发达,你根本不可能让所有的网民、所有的人都不说话。与其这样,倒不如彻查真相,给网民一个交代。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说不客气点,急于删帖的行为本身就给人一种心虚的感觉,只能加大公众的疑惑和质疑。

除了某些确实存在问题的帖子,对大部分网民的大部分帖子大可不必草木皆兵。网民是人民群众的一部分,让网民说话,天塌不下来。如果网民的帖子涉嫌诽谤,可以跟李显龙一样起诉他们嘛,删帖子干嘛?胡锦涛在与人民网强国论坛的工作人员交流时说:“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删帖行为的存在,说明时至今日依然有人对互联网的“重要纽带”作用认识不到位,依然有人没有真正把群众放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