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有泪

信息来源: 《企业与企业家》 责任编辑:宋克杰 2014-08-17 10:51

    一位长相靓丽的女孩,不慎滑入河中。女孩会点儿游泳,被水冲到桥洞处。幸好桥洞处有一栅栏,把女孩的衣服钩住了。女孩狂喊救命,但水流很急,且河离地有二三米之高,即使下得河去救,也很难爬上来。众人都知危险,不敢下河。

  有个小伙子,脱了衣服跳入河中,游向女孩。小伙子水性真好,很快接近女孩处,把她拖拉到桥墩旁。这样等了二十多分钟,消防兵来了,记者们也来了。消防兵放下云梯,轻轻松松把两人救了上来。

  三四位记者围住了小伙子采访他。有位女记者问:“水那么急,你怎么敢下河去救?”小伙子扭头看着旁边救上来的女孩,大声说:“她长得那么漂亮。”围观的人和所有记者都笑了。女记者又问:“你有没有想到这样做很危险。”小伙子说:“那么漂亮,要是被水冲走了,真是可惜了。”这次,大家都笑出了声。

  那女孩真的很漂亮,身材高挑,皮肤白哲,眼睛大大的,怎么看怎么美。这则新闻后来在电视上放出来了,有救人的场景,有女孩表示感谢的场景,就是没有小伙子那段有趣的回答。电视台删掉这些真心话,一定是怕产生负面影响。

    “英雄救美女”历来就有,不仅能成为一段佳话,还有可能成就一段佳缘。但电视媒体不能这么说。毕竟这只是某些人的个人臆测,而且一旦真情昭示,必然引起某些传统人士的不快——说英雄变味了。

    同时,会有人嚼舌头,你这样去当英雄、来救美女,好一个动机不纯。前不久,24岁的洛阳小伙小刘,跳水救一位美丽的女孩,救出了落水者,自己却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最终,却没被认定“见义勇为”。小刘牺牲了,再也不可能像上面那位小伙子一样,说“她长得那么漂亮”。面对小刘的死,洛阳有关方面给出的理由是:下河游泳不属于《条例》规定的见义勇为适用范围,即使有其他两位女孩出面作证,也不符合生命受到不法侵害的标准。

    英雄地下有知,也定泪中有怨。英雄都是有血有肉的,社会正义为什么那么刻板不变呢?在前一个例子中,电视台不敢播出实录,是因为很多人已经把社会正义变得僵化了,没有一点点儿的七情六欲。后一个例子中,即使男孩勇敢地付出了生命代价,有关方面也不去温情抚慰一下英灵,而是翻着账本说,不合条件。现在不少人不敢救人,就是因对“我做了英雄,却成了一种僵化标准;我没做成英雄,有关方面却不过问心之勇、体之痛,即便做出了非凡之事,也因这样那样的框子卡住,不能破格称为英雄”的种种“恨事”。这种种“恨事”的不断累加,慢慢使很多的人心——变得冷漠起来……

    是到改写英雄条条框框的时候了!

    (作者: 付秀宏)(责任编辑:宋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