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抽查”值得期待

信息来源: 《企业与企业家》 责任编辑:宋克杰 2014-12-10 16:35

    官员财产申报4年来只报不查,13部门将联动抽查核实。由于此前“只填报不核实”,一些领导干部对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态度不端正,存在漏报、错报等问题;少数领导干部心存侥幸,不如实填报或者隐瞒不报。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报告制度的执行效果,使报告制度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约束作用衰减。近日,中组部有关负责人透露,为做好抽查核实工作,经中央同意,中组部牵头建立了由13个职能部门参加的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12月7日《京华时报》)

    2010年5月,中办、国办修订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如实向组织报告婚姻、出国(境)、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14个方面的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此后,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连续4年组织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中填报。无疑,这是廉政制度建设的一大进步。

    然而,毋庸讳言的是,让官员自己填报财产,那些有问题的官员,怎么可能实事求是?如果这个填报的结果缺乏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官员怎么填报就怎么通过,实际上很容易沦为走过场。而近年来出现的房叔、房姐等事件,也都暴露了不少问题。因此,此次出台的13部门联动核实制度,是对报告规定的必要补充和完善,值得期待。

    不过,“抽查”尽管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也会在一定范围内起作用,但我还是不得不说,寄希望于通过“抽查”来彻底解决填报中存在的漏报、错报和瞒报等问题,恐怕很难。只是“抽查”而非“普查”,更非“公示”,依然难以让某些官员抛弃侥幸心理:我总不会这么倒霉,一下子就被抽查到吧?即便抽查到,并且发现了问题,说不定还可以通过一些“公关”手段顺利过关——反正很多情况都是“内部掌握”,很容易“内部消化”。对问题官员处理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以前并非没有发生过。更深层次的问题是,所谓“抽查”,必定是“自上而下”的,上级抽查下级。那么,谁来抽查上级呢?

    民间有顺口溜云:反腐是个锤、砸到谁谁倒霉,虽有些偏激,却依然反映出某些反腐举措的偶然性和不确定性。惟有彻底而全面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才是一劳永逸的治本良策。当然,有些事情并非一蹴而就,需要稳妥推进方能水到渠成。从“填报”到“抽查”,等于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乔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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