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亿建法纪教育基地,有必要吗?

信息来源: 《企业与企业家》 责任编辑:宋克杰 2014-12-26 16:30

    广州花1.1亿建党员干部法纪教育基地,占地约30亩。耗资1.1亿的广州市党员干部法纪教育基地即将开工,该基地选址位于花都区监狱旁,其业主单位为广州市司法局,代建单位为市重点工程项目办公室。广州市司法局和花都监狱局此前的通报显示,在该工程的筹备期,广州市纪委和广州市司法局曾前往现场考察,推动工程进展。按照计划,该教育基地建成后将用于党员法纪和廉政教育,举办廉政展览和法纪主题报告等。(12月23日《南方都市报》)

    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法纪和廉政教育,是提高其法纪意识和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在依法治国的今天确有必要。可是,是否因此就要建一个专门的教育基地呢?我个人认为值得商榷。毕竟是耗资上亿的大工程,一定要详细论证、谨慎上马,并且要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和公众的意见,绝不能搞拍脑袋决策。

    据悉,该基地的主要作用,一是开展教育活动,二是展览,三是举办主题报告。实际上,这几项工作各地每年都在开展,只不过举办活动的场地是党校、会堂等综合性场所。既然以前并未因场地问题影响到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在再建一个专门的基地,是否多此一举?中央、国务院提出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这个所谓的“教育基地”,千万不要成为打着教育旗号的“楼堂馆所”。

    招标公告显示,该教育基地建设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约30亩),总建筑面积16190平方米(地上14430平方米、地下176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房、法纪教育基地主体建筑、广场、停车场、道路、绿化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又是地上、又是地下,又是广场又是停车场……其规模之大令人咋舌。可是,广州到底有多少党员干部,需要这么大的场地?仅仅靠举行法纪教育,基地“吃得饱”吗?如果吃不饱,是完全依靠财政拨款来维持运转,还是需要开展其他业务来“弥补亏空”,比如接待党政机关的培训和会议、组织疗养?如系前者,会造成巨大的浪费,给地方财政和纳税人增加负担;如系后者,则明显是不务正业,很容易跑偏,沦为变相的培训中心。

    并且,能否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观念,管住权力、遏制腐败,宣传和教育只是一个方面,关键还要靠制度和法律来监督、来制约。今年,中纪委在全国纪检系统开展了自查自纠自建的培训中心行动,要求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和各省(区、市)纪委、监察厅(局)发挥以上率下、分级监督作用,推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自查自纠。中纪委的做法值得点赞,也值得各地方、各部门学习。正人先正己,在对别人进行法纪教育之前,自己先要遵纪守法;教育别人廉洁自律之前,先要从自身做起杜绝浪费、堵塞漏洞。1.1亿建法纪教育基地,真的有必要吗?不妨再谨慎论证一下。(乔志峰)

(责任编辑:宋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