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延长至三年,你敢休吗?

信息来源: 《企业与企业家》 责任编辑:宋克杰 2015-03-23 10:30

    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长张礼慧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女性延迟退休的相关政策,还可与延长产假相结合。"可借鉴国外经验,将妇女的产假逐步延长,甚至可以延至3年,直至孩子上幼儿园。延长了产假,对孩子的教育、心理等方面都有好处,产假结束妇女出来工作时,也会更加投入。这样一来,就可与女性延迟退休政策形成互补。(3月3日《重庆晨报》)

  出于关怀女性,关心孩子成长教育等方面来说,延长产假无疑是非常必要的。事实上,此前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握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幼君也提出了类似的建议。而且现行的98天左右的产假,也确实有点过短。但辩证地看,延长产假又显然并不是越多越好的。延长至3年,于当前中国的总体形势来说,不仅有些过于理想主义,而且也有许多问题甚至是弊端。

  比如其一,企业等用人单位承担不起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女性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产假延长至3年,那么用人单位就要支付生产女生3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当然这是应当的,但如果用人单位同时休产假的女职工过多,在经济发展速度放缓,企业普遍经营困难的总形势下,用人单位可负担得起?

  比如其二,女职工也休不起的问题。别的不说,如今是一个公认的经济、技术等迅猛发展,人才流动性很强,职场"新陈代谢"高速的时代。女性生产之后,在家休养三年,再回单位上班的时候,是否还能适应岗位与工作要求?工作是劳动和奉献力量的过程,但事实上也是一个学习与完善自我的过程,3年不工作,这于劳动者学习与完善自我来说,绝对算不上是个好事。

  比如其三,3年产假必然加重女性就业歧视。虽说法律有不得歧视女性等条款,但用人违反者不少。即便是用人单位不故意违法,但依然有很多对策可以间接地对女性求职者说不。产假延长至3年,女性求职者,特别是刚毕业的女大学生,其找工作的难度将会加大多少,这显而易见!

  延长女性产假是好事,但在目前中国绝大多数企业等用人单位负荷过重,就业歧视现象普遍存在,而且劳动者自我压力也过大的情况下,延长产假至3年,不合时宜,至少还不是时候。而且即便真的延长了,女性劳动者也未必敢休。换言之,关怀女性、关注婴幼儿的成长与教养问题,还须从落实育婴假、公休假、带薪年休假等方面共同努力!(作者:刘鹏)(责任编辑:宋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