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县企协学习中央10号文件

信息来源: 《企业与企业家》 责任编辑:宋克杰 2015-10-18 19:09

“一个责任”、“两个作用”、“三项义务”

中央10号文件赋予企协组织的新使命

――黄冈市县企协秘书长学习中央10号文件的体会之一


日前 ,黄冈市企业家协会在龙感湖管理区组织市县(市区)企协秘书长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简称中央10号文件),并结合黄冈企协工作的实际,开展了认真的讨论。通过学习讨论,大家认识到中央10号文件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顶层设计,是和谐企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中央10号文件明确了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性质是“企业代表组织”,赋予了企业代表组织的历史使命是承担“一个责任”、发挥“两大作用”、履行“三项义务”。

――承担“一个责任”:即承担反映企业利益诉求,依法维护企业权益的责任。中央10号文件要求各级企业代表组织要积极反映企业利益诉求,依法维护企业权益,教育和引导广大企业经营者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发挥“两大作用”:一是发挥企业代表组织对企业经营者的团结、服务、引导、教育作用;二是企业代表组织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中要发挥参与、协调作用。

――履行“三项义务”:一是引导企业经营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奉献精神,切实承担报效国家、服务社会、造福职工的社会责任;二是引导企业经营者自觉关心爱护职工,努力改善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帮助职工排忧解难;三是引导企业经营者尤其是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用工意识,自觉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在讨论中,大家一致认为,企业发展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和谐企业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只有企业发展了才能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才能改善职工劳动、生活、学习条件,才能增加职工收入。为此,作为企业代表组织的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我们要义不容辞的承担和履行反映企业的利益诉求,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的职责,为企业的创业、创新、创造、创优发展建言献策,呐喊点赞。

(作者:黄冈市企业家协会秘书长 吕晓林)

(责任编辑:宋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