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成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委员会

信息来源: 《企业与企业家》 责任编辑:宋克杰 2016-03-03 16:34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83号)精神,为了充分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在研究解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中的重要作用,宜昌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2月1日下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宜昌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宜府办文【2016】8号),决定成立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市政府副市长袁卫东任委员会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吴正新、市人社局局长李柏红、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罗志勇、市企业联合会会长李杰、市工商联主席张发卫任委员会副主任。原宜昌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同时撤销。

(宜昌市企业联合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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