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省政府召开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会议

信息来源: 《企业与企业家》 责任编辑:宋克杰 2012-08-25 15:03

2012年7月26日上午,中共湖北省委、省政府在武汉洪山宾馆隆重召开“全省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会议”。会前,省委书记李鸿忠、省长王国生为此次会议专门作了批示,省委副书记、省总工会主席张昌尔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省委常委、副省长兼统战部长张岱梨主持会议,省委副秘书长岳勇,省政府副秘书长李元江以及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负责人,即省人社厅厅长、省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主席邵汉生,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省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副主席黄国庆,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简称省企联)会长、省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副主席邱思胜,省工商联主席赵晓勇出席会议,并与同在主席台就座的省委副书记张昌尔、副省长张岱梨一起,为受表彰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代表颁发了奖牌,省企联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涂焱生也出席了会议。全省各市(州)党委或政府领导及市(州)人社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等单位的负责人,省直有关部门的负责人,2011年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省级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负责人,中央在鄂、省属企业和高等院校负责人,省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等300余人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湖北省首次召开的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会议,也是首次表彰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单位,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会前,省委、省政府在继2008年8月由省委省政府“两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鄂办发【2008】23号)文件之后,又于2012年5月20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意见》(鄂发[2012]10号)文件,明确了劳动关系工作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科学定位,为劳动关系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

省委书记李鸿忠在批示中指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对抢抓“黄金十年”发展机遇、建设“五个湖北”尤其是“幸福湖北”具有重大意义。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这项工作。要充分发挥群团、企业、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格局。希望通过这次会议,进一步深化认识,把握规律,落实责任,加快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有力推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省长王国生在批示中指出,劳动关系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企业发展、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未来十年,是湖北实现富民强省的“黄金十年”,是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关键时期。“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同心协力,共同奏响和谐发展的时代强音,以劳动关系和谐促进社会和谐,推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省委副书记、省总工会主席张昌尔在讲话中,就进一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增强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责任感。他说,大力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对于促进“五个湖北”建设、构建重要战略支点、实现富民强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以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契机,乘势而上,顺势而为,肩负使命,勇于担当,加快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为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凝心聚力。第二,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扎实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他说,要健全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并推动实施,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积极推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全覆盖,把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全过程纳入法制化轨道。要合理调节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根治拖欠职工工资问题。要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发展环境,密切关注、妥善应对职工权益和稳定问题,及早调处劳动争议。要大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增加企业对职工的凝聚力和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促进企业以职工为本,职工以企业为家,实现稳定的用工和就业,努力形成职工得实惠、企业得效益、社会得和谐的良好局面。他强调要大力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指出,企业兴则经济兴,企业稳则社会稳。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着力营造服务高效的政务环境、开放透明的法治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稳定有序的经营环境,使中小企业做大做强有用武之地,发展经营无后顾之忧。第三,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努力提高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水平。他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企业和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他要求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意见》(鄂发[2012]10号)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建立长效机制。他在要求各地各级加强劳动关系三方组织建设,成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时,特别强调要“不断完善各级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组织”,“各级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等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与经营者健康成长。没有成立企业联合会的市州,年内要成立企业联合会”。

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构建和发展劳动关系,是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是实现民生幸福的必然要求,是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方面,有利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有利于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自2002年,湖北省建立由当时的省劳动保障厅(代表政府)、省总工会(代表职工)、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代表企业)组成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以来,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协调劳动关系的三方部门按照各自的分工,积极推进三方机制组织建设,确立机构、建章立制、规范运转,切实担负起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职能;注重源头参与,抓住突出问题,在充分进行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基础上,及时给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使之上升为地方法规和政策措施;及时抓住不同时期劳动关系领域的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积极舒缓矛盾、平抑争议,稳定劳动关系,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和发展。在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省企联在“抓源头”、“打基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省企联按照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在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经验交流会上,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搞好企业发展是前提。企业发展了才能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才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才能增加职工工资收入”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支持企业发展摆在省企联工作的首位。省企联忠实地履行“全心全意服务企业和企业家”的宗旨,坚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及时向政府反映企业和企业家的诉求与呼声,提出有关促进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的可行性建议;当好沟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政府、企业与科研院所的桥梁和纽带;坚持联合社会各界,帮助与推动企业和企业家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坚持“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开展评选表彰“湖北省优秀企业(金鹤奖)、湖北省优秀企业家(金牛奖)”、评选表彰“湖北经济年度风云人物”、“湖北企业100强排序及发布”、“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等四项品牌活动,宣传企业先进业绩,彰扬企业家创业精神,受到企业界的热烈欢迎,在社会上造成了广泛影响,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肯定,为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构建“企业得效益、经济得发展、职工得实惠、社会得稳定”的和谐劳动关系作出了重大贡献。因此,此次会议,是省委、省政府对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再部署、再动员、再促进的会议,对进一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