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玉川:企联在推进集体合同中责无旁贷

信息来源: 《企业与企业家》 责任编辑:宋克杰 2014-06-03 15:56

企联组织在推进集体合同制度中责无旁贷

──在湖北省推进集体合同制度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湖北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执行副会长  谷玉川

今天(2014年5月26日),我们湖北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在这里召开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的视频会议,这既是贯彻落实今年4月15日国家三方视频会议的一次重要会议,更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为了全面完成国家三方提出的“确保2015年底全国集体合同签订率达80%” 攻坚计划的目标,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习近平同志在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上指出,要积极稳妥地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扩大覆盖范围。李克强同志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指出,健全企业职工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我们下一步实现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指明了方向。

劳动关系在企业中是处于主导地位的核心关系,劳动关系的和谐与否,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影响着企业的发展和壮大。通过开展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可以促使企业和职工自主协商解决劳动关系中的有关问题,有利于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企业规范用工、规范初次分配,有利于不断完善企业自我调节机制,实现企业劳动关系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因此,建立和加强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应纳于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基础管理的重要内容。当前,企业内外环境已经或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劳动关系矛盾进入了多发期和凸显期。给劳动关系的处理会带来新课题、新任务。企业和企业家们要有清醒的认识,不断提高处理好劳动关系的能力。 

我省各级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要充分认识自己在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与劳动、工会、工商联的工作联系,完成自己应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全面落实攻坚计划

我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建立“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和建设“幸福湖北”的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行以工资集体协商为主要内容的企业集体合同制度,尤其是通过贯彻落实省委10号文,我省集体合同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

(一)几年来企联组织积极参与在全省组织开展的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和“要约行动月”活动,通过调研、宣传、推广企业经验、组织企业培训等,推动各类企业依法依规开展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在此期间,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还出台了《湖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标准》,成为“湖北经验”;武汉市签订的国内首份城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成为“武汉样本”。

(二)点面结合,并首先注重在产业集群区、工业园区开展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工作中,听取企业存在的问题,真实想法,了解他们对这项工作实施的意见和要求,向三方会议通报情况。在调研过程中,加大此项工作的咨询和释译,使企业确实重视这项工作,保证合同既有质量又有实效。并注重通过典型引路,进一步带动了全省集体合同制度向前推进。

(三)合力推动《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出台。由于环境、条件的变化,原《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的有关条款已不完全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变化。在多次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上位法和我省的具体情况,我们通过书面意见以及修订会、座谈会、研讨会、论证会等形式对原《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提出修改意见。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由省人大第六次会议修订通过,于2014年2月1日正式施行,使我省在这项工作中的法制建设走在了全国的前头。 

三、企联组织在推进攻坚计划中要有所作为

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作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之一的雇主组织代表,在推进实施攻坚计划中应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针对目前有些企业对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工作重视不够、主动性不高、中小企业签订率较低的实际情况,加大工作力度,有所作为。按照省委10号文件的要求,“充分发挥企业代表组织对企业经营者的团结、服务、引导、教育作用”,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利用网络、杂志、会议深入宣传企业开展集体合同制度的意义,重点是指导和帮助企业的领导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将推进集体合同作为维护企业职工基本权益和促进企业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对待。要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并通过典型引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相互学习、借鉴,带动更多的企业逐步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推动攻坚计划顺利实施。

(二)既要扩大集体合同制度的覆盖面,更要注重集体合同的质量。签定集体合同的前提,是一定要有规范的平等协商规则和科学程序,让职工和企业充分发表意见,抓住核心问题,确保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质量。在落实攻坚计划的过程中,应该坚持所有企业都要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坚持平等协商与签订集体合同相协调,重在平等协商;坚持把企业和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的重点;坚持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的重要内容;坚持把推行集体合同制度与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有机衔接起来。从而使攻坚计划落到实处,得到实效,形成职工得实惠,企业得发展,社会得和谐的良好局面。

(三)大力推动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提高非公企业集体合同建制率。规模以下的非公企业集中的区域和行业,是开展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重点和难点。这类企业往往规模较小,人员流动大,建会率低,单独签定集体合同困难,因此,我们要与人社厅、总工会、工商联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四)积极推动全省各县(区)企联组织建设。为了全面落实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提出的攻坚计划,确保2015年底全国集体合同签订率达80%的目标,我省各市州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要积极行动起来,首先从自我完善机构抓起。为了落实好省委[2012]10号文件精神,省企联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尽快成立县级企联组织,履行好企联系统的工作责任。这项工作恩施、襄阳、黄石、孝感、十堰等市领导重视,做出了规划和安排。工作还有一定困难的县区首先要向地方党委和政府汇报,积极争取支持,尽快解决一些县(区)级企联组织的缺位问题。尽快形成我省省、市、县三级规范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另外,我们还要加强与各行业协会的工作联系,根据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实行有效的推进方式,便于全方位的共同推进攻坚计划。

(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攻坚计划的顺利完成。建立切实可行的监督检查机制,是完成攻坚计划,提高集体合同质量,保证集体合同发挥作用的重要措施。我们将密切配合人社厅、总工会、工商联完成好攻坚计划的有效落实。

实践证明,集体合同制度在调动企业和职工两个方面积极性,提高企业民主管理水平,协调企业劳动关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企业活力和凝聚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所以,我们要在原“彩虹”计划的基础上,更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贯彻、落实攻坚计划,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攻坚计划的实施工作。各级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要切实做好企业家的组织引导工作,提高企业家对实施攻坚计划的认识,把企业打造成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最大限度调动企业和职工双方的积极性。使企业能够有事共商,有难共克,机制共建,利益共享的和谐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