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企业与企业家》 责任编辑:宋克杰 2015-07-13 16:29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十号文件精神
认真履行企联协调劳动关系职责
──在湖北省第八次市州企联会长会议上的讲话
湖北省企业联合会会长 胡志雄
(2015年7月8日)
各位会长、秘书长:大家好!
今天,湖北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业经济协会(简称“湖北省企联”)在宜昌市召开第八次全省市州企联会长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学习中共中央10号文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同时,总结交流一年来各市州企联的工作经验,讨论研究下一步工作。
2015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以下简称《意见》)。5月21日,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共同召开了视频会议,对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意见》,推进新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进行部署。人社部部长尹蔚民、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第一书记李玉赋、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理事长李德成、全国工商联常务副主席全哲洙出席会议并分别讲话。6月17日,我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也相继召开了全省贯彻落实10号文的视频会议,三方四家的领导也分别作了讲话。
《意见》首次以中央文件形式就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是新时期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顶层设计,是进一步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文件,具有里程碑意义。
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重要的影响。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劳动关系也经历了从计划经济时期到市场经济条件的深刻变化。当前,我国经济结构正在进行深度调整,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但某些局部矛盾和问题依然突出,一些老问题和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相互交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仍然是一项长期、复杂和艰巨的工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正是在这样的形势下发布的。
《意见》共分八个部分,二十六条,其中,有四处直接对企联的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和希望。如:第十条明确指出,建立健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等企业代表组织组成的三方机制,根据实际需要推动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和产业系统建立三方机制。第十六条明确指示,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和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共同参与的群体性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形成快速反应和处置工作合力,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第二十二条明确要求,各级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等企业代表组织要积极反映企业利益诉求,依法维护企业权益,教育和引导广大企业经营者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第二十四条明确强调,加强基层企业代表组织建设,支持企业代表组织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充分发挥企业代表组织对企业经营者的团结、服务、引导、教育作用。中共中央10文件,对企业联合会作为企业代表组织的工作性质、任务及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是企业联合会不同于其它社会团体组织的根本标誌,也是企业联合会能发挥独特作用之所在。所以,我们全省企联系统一定要学习好文件精神,努力履行好企联的职责,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意见》精神落到实处,收到实效。不辜负党和国家对企联组织的希望与重托。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意见》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努力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济、政治和社会意义十分重大而深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努力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
《意见》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维护企业和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高度,从优化企业外部发展环境和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方面,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行了部署,充分体现了企业发展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物质基础,劳动关系和谐是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重要保证的辩证统一思想。从企业外部来看,《意见》强调要加强对企业的政策支持,引导企业主动转型升级,紧紧依靠科技进步、职工素质提升和管理创新,不断提升竞争力。从企业内部看,《意见》对企业在民主管理、劳动用工、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方面也提出了明确要求。这将有利于促进企业进一步规范劳动关系,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纳入企业的总体发展战略和管理体系中,使和谐劳动关系成为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础,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企业和职工利益双赢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我们企联组织要充分发挥企业代表组织对企业经营者的团结、服务、引导和带动作用,通过推动企业自律,倡导企业以对企业发展负责、对职工负责、对社会负责有机统一为指导思想,通过学习贯彻落实《意见》,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凝聚全省企业、企业家和全体员工为建设和谐湖北贡献力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企联和企业家要通过广泛深入地学习贯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实抓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
同志们,我们相信,在《意见》的指引下,在全省各级企联的共同努力下,全省企联系统必将在一个新的起点上取得更大的成绩。
二、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
《意见》系统阐述了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是指导新时期劳动关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学习贯彻《意见》,要努力在掌握文件的精神实质上下功夫。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准确把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指导思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最大限度增加劳动关系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二)准确把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原则。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构建、共建共享、改革创新。
(三)准确把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目标任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加强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体制、制度、机制和能力建设,加快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机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四)准确把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要内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环境。
(五)准确把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企业组织代表一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认真地履行好企业联合会在协调劳动关系的职责,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更好的作用,更好地为企业及企业家服务,做强做大企业。
三、结合实际,充分发挥企联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当前,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加,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的情况下,《意见》对企业代表组织的企业联合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湖北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坚决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按照《意见》的要求,全面把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全省各级企联组织都要积极组织协会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对照自己的工作找出差距和不足,并不断完善;按照《意见》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真正做到把《意见》落到实处,提高贯彻落实《意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动员和组织广大企业学习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总结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典型经验,并通过杂志、网络等媒体加以宣传推广,重点宣传在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使更多企业成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二)加强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充实力量,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首先,在巩固完善加强全省17个市州企联机构建设的基础上要继续加快全省企联县区组织体系建设。去年,我省各市州企联在推进县、区级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目前,全省有58%的县、区都已建立了企联组织,今年要继续努力,克服困难,力争企联组织在我省县、区级全覆盖,形成我省规范的省、市、县三级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其次,各级企联组织要加强能力建设,在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方面组建一支专业人才队伍,提高协调劳动关系的专业水平和平等协商能力,不断提高职业化程度。同时,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善和提高。再次,围绕新常态下劳动关系发展的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了解企业劳动关系的现状,找出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开展工作。
(三)积极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工作。按中共中央10号文件的要求,省里即将成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由分管副省长担任主任,省人社厅厅长任常务副主任,省总工会、省企联、省工商联主要负责人为副主任,三方四家的分管负责人任委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三方四家分管领导任办公室正、副主任,三方四家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作为办公室成员。同时要求各市州及县区都要相应成立此机构。为此,各市州企联会长一定要参加本市州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领导工作,并派人参加办公室的工作,不能缺位。县区一级企联,未成立的要抓紧成立,已成立企联的,应积极参加本县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工作。此外,涉及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的工作内容还有很多,如:继续深入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参与劳动仲裁工作、参与地方涉企立法、加强企业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等,都要积极参加,履行好企联的职责。
(四)落实雇主代表组织责任,帮助、引导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按照《意见》提出的有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具体意见,各级企联组织要和企业一道认真落实。要提高企业对构建和谐企业的认识,使企业认识到:没有企业的和谐,企业就不可能发展,社会也不可能和谐稳定。只有企业和谐了,企业才能兴旺发达,才能做强做大。因此,企业经营者应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自己的自觉行动,重视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劳动保护机制,使职工群众实现体面劳动。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企业管理体系和发展战略,融入管理的全过程,并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形成对企业自身负责、对职工负责、对社会负责有机统一的思想,不断完善用工管理、薪酬管理、劳动保护、职工培训、民主参与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积极健康的企业文化,在企业内部营造劳动关系和谐、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五)帮助、支持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当前,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告别过去30多年的高速增长,转入中高速增长的运行区间,经济下行压力增加,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影响了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增加了产生劳动关系矛盾的风险。因此,企联要加大对企业合法权益的维护和法律服务的力度,及时反映企业合理诉求,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同时还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反映企业持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转变发展方式中的困难和问题,鼓励企业依靠创新驱动,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带给企业的不利因素,支持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形成以发展促和谐,以和谐保发展的态势。
(六)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10号文件的同时,努力完成协会其它各项工作任务。今年上半年,1、省企联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上,与人社厅、总工会、工商联一道开展了2014年全省评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并评出10家“湖北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2个“湖北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105家“湖北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4个“湖北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6月17日我们省三方四家还共同召开了全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10号文的视频会议,并对12个模范企业和工业园区进行了表彰与授牌;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的要求,省企联结合2014年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指标,提出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意见和建议,与人社部门、工会组织协商讨论,经上报省政府后将向社会公布。2、在推广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工作方面,5月11-13日,省企联在天门举办了“全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培训班”, 通过培训,使参加培训的100多企业管理人员进一步认清了开展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还将企业申报的管理创新成果进行汇总、评审和上报(国家级),切实把那些成果新、效果好的典型推介给我省广大企业,促使管理现代化水平整体更上一个新台阶。3、继续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经营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承担报效国家、服务社会、造福职工的社会责任。4、完成了向中国工经联上报我省企业参与“中国工业大奖”的评选工作,中国工业大奖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我国工业领域最高奖项,以后我们还要继续做好推荐工作,以此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今年下半年,省企联要继续完成百强企业排序和第19届湖北省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的评选及2015年湖北企业现代化管理创新成果评选活动。百强企业排序和双优评比及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选这三项工作是我们协会的品牌活动,多年来这三大品牌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一直受到我省企业界和各级政府的关注和期待。是政府肯定、社会认可、企业欢迎的活动。这三项工作在上半年已经启动,在各市州企联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努力把这三项活动搞好。
(责任编辑:宋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