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召开第八次市州企联会长会

信息来源: 《企业与企业家》 责任编辑:宋克杰 2015-07-13 16:41

中共中央十号文赋予企业联合会神圣使命

──湖北省企联召开第八次市州企联会长会议

 湖北省企联第八次市州企联会长会议在宜昌桃花岭饭店召开


2015年7月8日至9日,湖北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业经济协会在宜昌市召开了全省第八次市州企联会长会议。全省17个市州企联的会长、秘书长和省企联秘书处工作人员共50余人出席会议,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应华、市经信委副主任岳中镜莅临祝贺并讲话。

此次会议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5年3月21日印发的《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加强企联系统建设,推进新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会上,省企联会长胡志雄就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意见》,认真履行企业联合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中企业组织代表一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发表了主旨讲话;全省17个市州企联的会长或秘书长分别交流了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意见》的心得和体会,介绍了本地企联一年来的工作和经验,提出了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意见》,加强企联系统建设的建议和打算;省企联法律顾问、湖北民本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明祥就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意见》中的相关法律问题作了辅导讲座,并与与会代表交流互动。

会议通过学习交流、讨论研究,在以下几个方面形成共识──

一、中共中央十号文件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意见》是新时期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顶层设计。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重要的影响。当前,我国经济结构正在进行深度调整,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但某些局部矛盾和问题依然突出,一些老问题和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相互交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仍然是一项长期、复杂和艰巨的工作。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审时度势,及时出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意见》,以中央文件形式就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是新时期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顶层设计,是进一步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文件,具有里程碑意义。

二、中共中央十号文件对企业联合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中企业组织代表一方的职责和义务的明确规定是党和政府赋予企业联合会的神圣使命。中共中央十号文件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意见》共分八个部分,二十六条,其中在第十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中对企业联合会作为企业代表组织的工作性质、任务及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企联组织的莫大信任与鞭策,这是对企联组织多年来参与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充分肯定,这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企联组织的神圣担当和光荣使命,这也是企业联合会不同于其它社会团体组织的根本标誌。所以,全省企联系统一定要学习好文件精神,努力履行好企联的职责,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意见》精神落到实处,收到实效,不辜负党和国家对企联组织的希望与重托。当前,要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意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鄂办发[2008]23号”文件和省委下发的“鄂发[2012]10号”文件以及2013年11月29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二届六次会议修订通过的《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大全省企联系统的组织机构建设的力度,要在巩固完善加强全省17个市州和58%的县、区都已建立了企联组织机构的基础上,继续加快全省县区企联组织体系建设,力争明年底前实现企联组织在全省县、区级全覆盖,确保企联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中企业组织代表一方不缺位、不空档,形成全省规范的省、市、县三级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同时,各级企联组织要加强能力建设,在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方面组建一支专业人才队伍,提高协调劳动关系的专业水平和平等协商能力,不断提高职业化程度。

三、支持和推进企业发展促进企业做强做大不断提高竞争力是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及企联工作的第一要务。为了履行企业联合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中企业组织代表一方的职责和义务,省企联率先提出了“企业的发展是企业和谐的基础与前提”和“要把支持推进企业发展作为三方机制及企联工作的第一要务”的观点并付诸实际行动,此观点与习近平总书记的观点不谋而合。2011年8月,时任国家副主席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指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搞好企业发展是前提。企业发展了才能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才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才能增加职工工资收入”。 当前,企联系统要继续把支持和推进企业发展促进企业做强做大不断提高竞争力作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及企联工作的第一要务,加大对企业合法权益的维护和法律服务的力度,及时发现和反映企业持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转变发展方式中的困难和问题,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带给企业的不利因素,支持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形成以发展促和谐,以和谐保发展的态势,为构建“企业得效益、经济得发展、职工得实惠、社会得稳定”的和谐劳动关系作出贡献。

四、企联系统要主动适应新常态开拓履行全心全意服务企业和企业家宗旨的新途径新方式。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强调了“八条规定”,加大了反腐倡廉力度,出台了严格限制评选表彰活动和行业协会与业务主管部门脱钩的政策规定,加上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增大,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使企联系统的工作和建设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面临严峻挑战。据此,全省企联系统要主动适应新常态,转变思想观念,调整工作思路,创新方式方法,拓展履责途径。遵循“全心全意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的宗旨,本着“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理念,按照“党委政府肯定、企业拥护欢迎、社会关注认可”的原则,淘汰不合时宜的活动项目,更新具有生命力的传统项目,打造与时俱进的精品名牌,真正让企业和企业家在全社会“牛”起来。

五、企联系统在贯彻落实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颁发的《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精神的同时要加强自身建设。去年以来,省企联和部分市州企联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颁发的《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精神,许多担任企联领导职务的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领导同志先后辞去了企联的领导职务,退出了企联工作岗位。这些辞去了企联领导职务的领导同志,要树立大局观念,积极推选政治素质高、组织能力强、热心企联工作、符合政策要求的优秀企业家担任企联领导,使各级企联后继有人,不断发展壮大。企联新任领导要敢于担当,不辱使命,进一步加强秘书处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和素质建设,坚持服务企业和企业家的宗旨不变、履行企业组织代表职责不松、支持推进企业发展力度不减,努力把全省企联系统打造成“政府靠得住、企业信得过、社会有影响、同业有地位”的一流品牌协会,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实现“五个湖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湖北省企联信息部)

(责任编辑:宋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