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企联召开2016市州企联会长会

信息来源: 《企业与企业家》 责任编辑:宋克杰 2016-07-20 16:05

企联要理直气壮履行中央十号文件赋予的职责义务

──湖北省第九次(2016)市州企联会长会议纪要

 湖北省第九届(2016)市州企联会长会议主席台

湖北省第九(2016)市州企联会长会议会场全景

湖北省第九(2016)市州企联会长会议会场左侧


 湖北省第九(2016)市州企联会长会议会场右侧


 湖北省第九届(2016)市州企联会长会议会场


《企业与企业家》报道(记者 宋克杰)2016年7月12日至13日,湖北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业经济协会(简称“湖北省企联”)在襄阳市召开了“全省第九次(2016年)市州企联会长会议”,全省17个市州企联中的15个市州企联的会长、秘书长和省企联秘书处的工作人员共计40余人参加了会议。襄阳市企联轮执会长宋惠民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共襄阳市委副书记虞国旗和市经信委主任葛秀全到会看望了与会代表。

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5年3月21日印发的《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文件(以下简称“中央十号文件”);传达了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在哈尔滨举办的九届九次理事会暨九届七次常务理事会议和“2016年全国企业家活动日暨中国企业家年会”精神;省企联会长胡志雄代表省企联作了题为《深入贯彻中央十号文件精神  认真履行企业代表组织职责》的工作报告;12个市州企联的会长或秘书长分别发了言,介绍了前阶段的工作情况,提出了下阶段的工作计划。

通过学习交流,使大家进一步认清了形势,明确了任务,统一了思想,提振了信心,对在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十号文件精神中大家所关注的几个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一、加深学习,全面掌握中央十号文件的内涵和外延

会议认为,对中央十号文件精神认识的程度,决定着对中央十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的力度。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我省各级企联领导班子大都进行了调整,其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均由企业家兼任。鉴于这些企业家刚到企联上任不久,全省企联系统要继续深入开展中央十号文件的学习教育。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明确中央十号文件中关于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的系统阐述,是指导新时期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纲领性文件;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明确中央十号文件中对企业联合会作为企业代表组织的工作性质、任务及要求作出的特殊规定;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明确中央十号文件中赋予企业联合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中企业代表组织的职责和义务,是国际劳工组织认定的。这一职责和义务,既是企业联合会的立会之本,也是企业联合会不同于其它社会团体组织的根本标志,更是其它任何社会团体组织不可替代的法律依据。因此,全省各级企联要用好中央十号文件这把“尚方宝剑”,理直气壮地进一步履行好中央十号文件赋予企业联合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中企业代表组织一方的各项职责和义务,为构建“企业得效益、经济得发展、职工得实惠、社会得稳定”的和谐劳动关系作出更大贡献。

二、攻坚克难,建立健全各级企业联合会的机构和机制

会议认为,企联的组织机构,是贯彻落实中央十号文件精神、履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中企业代表组织一方职责和义务的阵地;企联的工作机制,是贯彻落实中央十号文件精神、履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中企业代表组织一方职责和义务的武器。企联如果失去了“阵地”,丢掉了“武器”,贯彻落实中央十号文件精神、履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中企业代表组织一方职责和义务将无从谈起。

会议认为,自去年下半年以来,中央和省委关于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和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两个文件,增大了我省企联系统组织机构建设和工作机制执行的难度,部分企联出现领导班子不健全,日常工作难开展的现象。但大多数企联本着“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的理念,攻坚克难,积极应对,从本地实际出发,创造性地执行上述两个文件精神,摸索总结出了许多具有本地特色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特别是武汉、宜昌、黄石、荆州以及襄阳等市企联介绍的经验,给大家以很大启迪。

会议认为,对于企联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不宜“一刀切”,各地可根据自身的客观实际,只要是有利于履行企业代表组织一方职责和义务、有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利于企联自身发展,都可大胆试,放开干。但是,要掌握一条原则,即不可与会员企业争利,不可给会员企业增加负担。

会议要求,下阶段,要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十号文件精神,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鄂办发[2008]23号”文件和省委下发的“鄂发[2012]10号”文件以及2013年11月29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二届六次会议修订通过的《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快全省企联系统组织机构与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和充实完善。截止目前,在全省17个市州企联中,己有15个市州企联改选或调整了领导班子,由企业家担任企联领导,还有两个市的企联尚未调整。尚未调整的两个市企联要加大力度,力争在今年底前,完成领导班子的调整工作,确保企联在本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中企业代表组织一方不缺位、不空档。同时,也要抓紧县(市)区企联组织机构的建立健全工作。领导班子已调整的企联,要尽快进入“角色”,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切实履行好中央十号文件赋予企业联合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中企业代表组织一方的职责和义务。

三、改革创新,精准履行企业代表组织的职责和义务

会议认为,省企联率先提出“企业的发展是企业和谐的基础与前提”和“要把支持推进企业发展作为三方机制及企联工作的第一要务”的观点并付诸实际行动的做法,为全省企联履行企业代表组织一方的职责和义务发挥了积极的示范作用。下阶段,全省企联要继续把支持和推进企业发展,促进企业做强做大,不断提高竞争力作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及企联工作的第一要务,支持企业创新,支持企业改革,努力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大对企业合法权益的维护和法律服务的力度,及时发现和反映企业持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转变发展方式中的困难和问题,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带给企业的不利因素,支持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要遵循“全心全意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的宗旨,本着“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理念,按照“党委政府肯定、企业拥护欢迎、社会关注认可”的原则,继续开展以往行之有效的企业排序、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选和各种咨询、培训等传统活动,但形式与内容要创新,真正打造与时俱进的精品名牌,把为企业和企业家的服务落到实处,形成以创新、改革促发展,以发展促和谐,以和谐促发展的态势。

(责任编辑:宋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