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机制体制创新

信息来源: 《企业与企业家》 责任编辑:宋克杰 2012-08-24 14:26

■ 万望发  陈  勇


    2003年以来,湖北省委、省政府从战略高度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出台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03]10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管理权限的通知》(鄂办发[2003]35号)、《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补充意见》(鄂发[2004]8号)、《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鄂发[2005]11号)等重要文件,建立并实施县域经济考核制度,每年召开最高规格的县域经济工作会议。连续三年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发布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文件,在全国所仅见。各地普遍认为,省里出台的有利于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具有机制体制创新特点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总体上看,多数落实较好。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努力推进县域经济发展,不断壮大县域经济实力,提高了县域经济竞争力。

    一、强县扩权政策的实施,明显增强了县域发展动力

    五年来,湖北省委、省政府以强县扩权、“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为取向,先后分三批将52个县市定为扩权县市,下放了239项事权,扩大了社会经济管理权限,对扩权县市实行资金、信息、项目、计划直达,有效减少了中间环节,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行政效率,充分调动了扩权县市干部、群众和企业的积极性。各地在动员引导和考核激励下,结合实际贯彻文件和会议精神,统一认识,解放思想,使命感和责任感明显增强,形成了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竞相发展的主旋律。为更科学更合理地用好自主权、决策权、审批权,制定了相应的落实措施和各种民主公开快捷的审批程序,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2007年,全省县域生产总值比2002年增长72%;财政总收入扣除农业税等因素比2002年增长99%。与2002年相比,GDP超过50亿元的县(市、区)由12个增加到43个,超过100亿元的由1个增加到11个,仙桃市达到190.4亿元。财政总收入超过5亿元的县(市、区)由2个增加到18个,过10亿元的由无到有,增加到4个,其中大冶市达到14.3亿元。

    宜都市扩权推动经济近几年持续高速增长,2007年生产总值和地方收入分别又比上年增长16.5%和41.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21.2%。人均一般预算收入983元,居全省县域首位。枝江市抢抓扩权机遇,转变发展方式,探索出了农业大市向工业强市转变的模式,2007年生产总值和一般预算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17.4%和23.6%,农民人均纯收入5143元,比上年净增842元,增长19.6%,农民人均纯收入居全省县域第三位。省财政厅、药监局等部门及时对涉及扩权、直达有关事项制定了实施办法,落实效果较好。宜城成为扩权市之后,研究制定该市的相关配套措施,对各职能部门的扩权事项进行清理、审核和认定,行政许可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三年来,行政服务中心先后对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7名副科级以上干部、11名股级干部分别给予了撤职、调离、诫免处分,对11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投资30万元打造政府网站,推行政务公开,网上公示、审批和监督。2007年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16亿元,比上年增长44%,投资额和经济增长幅度均创历史最高纪录。

    二、激励性财政政策的实施,明显增强了县域财政实力

    湖北省从2004年起实施激励性财政政策,走在全国前列。这一政策的实施,对有效缓解县(市)级财政困难,增强财政实力,调动县市增收理财积极性,促进县域财政由吃饭财政向发展财政转变发挥了重大作用。全省自2004年起,省对县工商四税新增部分的省级、市级分成按一定的比例,该留给地方的部分,已完全按政策落实,共计返还资金近20亿元,这些资金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各地反映,在资金方面已经实现财政直达,实行专账、专户管理,不存在截留等现象。

    赤壁市实行“省管县”后,该市实际可用财力增幅非常明显。2005年,市实际可用财力为27905万元,比2004年、2003年,分别增加5350万元、10336万元,同比增长23.72%、58.83%。

    麻城市作为全省第一批扩权县市,在省、黄冈市的大力支持下,经过扩权后近5年的发展,县域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创造了麻城发展史上少有的佳绩。麻城在全省县域的位次明显提升。2005年在全省76个县市中综合排名第57位,2006年升至45位,排名上升12位。

    竹溪县从2004年起,按2003年基数计算,近四年工商四税新增部分的省及市级分成部分共计返还1189万元,全部留用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三、“一主三化”工业兴县方针的实施,明显增强了县域发展活力

    几年来,全省实施“一主三化”方针,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突出工业化对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的带动作用,使县域经济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五年县域工业年均增长17.1%,占县域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了5.3个百分点,达到33.1%。全省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2989家,总销售收入超过1100亿元;2007年全省农户平均每户增收1300元。全省县域五年累计吸引内资2457亿元,实际利用外资24.8亿美元,累计完成投资6014亿元。全省县域92个工业园区和开发区,聚集企业16514家,年销售收入2092亿元;在206个产业集群中,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达90个,占全省工业销售收入的41%。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成为县域发展的活力之源。

钟祥市工业经济对县域经济的带动作用十分突出。去年该市地区生产总值比2002年增加56.85亿元,年均增长15%。全部工业完成增加值33亿元,比2002年增加18.67亿元,年均增长18%。规模工业完成增加值27.67亿元,比2002年(6.10亿元)增加21.57亿元,年均增长35.3%。全部工业、规模以上工业占GDP的比重分别达到29.2%、24.5%,分别比2002年所占比重增加3.7个、13.6个百分点。规模工业完成利税6.67亿元,比2002年(0.2亿元)增加6.47亿元,年均增长101.6%,全部工业完成入库税金年均增长35.8%。

    县域经济的发展活力还源于中小企业的成长发展。湖北省以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加大技术创新项目支持力度、抓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增强中小企业成长发展活力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卓有成效。省财政借给72个县(市)的3.6亿元信用担保资金全部到位。全省各市州和70%的县市区共建立担保机构118家,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基本形成,累计向7577家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206亿元;共性技术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先后审核、认定了48家省级共性技术服务中心,“中心”与全省1000多家中小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联建技术创新机构89个;广泛开展人才培训、技术咨询、计量检测等各项服务,为企业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提供了有力支撑。

    枣阳市认为,近几年湖北省加大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力度,有力地推动了县域经济发展。该市先后有福田、丝源纺织公司先后得到了省级资金支持,促进了其快速成长。如:福田专用车公司2007年实现产值3.36亿元,上交税金1132万元。

    利川市从2003年起,有香连药业、奥龙生化、飞强茶业、天佛莼菜、乐福畜产等企业获得省级项目支持,共计获得项目资金111万元。这些项目的实施,使该市县域经济工业增加值新增近5000万元。

    但是,湖北省县域经济在发展中尚存在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有的扩权政策与现行法律法规衔接不够,有的扩权政策与部门之间的实施办法不配套,部分明文要放的权未放。部分审批许可项目没有完全下放,部分由企业直接报省审批审核事项尚未明确如何实施,金融政策难落实。“省管县”模式在资金下放、项目建设、信息传递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改善, 各地反映,土地、资金、人事等体制机制性矛盾仍没有得到有效破解,创新促进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机制体制迫在眉睫。

    为了在历史发展的新起点上,运用湖北县域经济进入了加快发展新时期的有利条件,紧紧抓住中央统筹城乡发展、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和建设“两型社会”的重大机遇,采取超常举措,大力解放思想,创新机制体制,促进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综合各地意见,借鉴浙江、江苏、河南、吉林、黑龙江、广西等省的经验,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增强思想解放的动力

    由于解放思想是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关键,而且历史证明解放思想是极为困难的思想运动,仅有一般性号召难以收到实效。因此必须明确本轮思想解放的主要内容、评价标准、保障和奖惩机制,才能增强思想解放的动力,确保解放思想不流于形式, 确保解放思想的先导作用,确保解放思想落到改革创新的实处,实现突破不合时宜的体制机制的束缚和障碍、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之目的。

    建议把发展民营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强化市场观念、创新用人机制作为本轮思想解放的主要内容;把科学发展观细化为政治、经济、文化、社保等各个领域、各个地区、各个部门的具体工作作为评价标准;设立正式规则以形成思想解放的保障和奖汰机制。这个机制应有四大作用,一是鼓励人们勇于打破由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制度所形成的思想桎梏,大胆改革创新;二是允许人们在改革尝试中出现一些难免的反复、挫折、失误;三是奖励那些积极改革试验的成功者;四是淘汰那些只考虑管理者的私人利益或狭隘的地区和部门利益而拒不改革的人、淘汰那些贪图安逸怕苦怕烦而拒不改革的人、淘汰那些不愿冒改革风险害怕承担责任而拒不改革的人、淘汰那些借改革之名谋私利或部门利益,将本不合时宜的部门做法和制度改得更不合理的人。

    第二,把握机制创新的重点

1、创新有利于县域经济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一是继续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将扩权县(市)扩大到所有县(市),并享有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全面实现除重大安全事项外的省对县(市)项目、资金、计划、信息直达,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行政成本。二是进一步理顺省、市(州)和县(市)事权,建立相互协调运转的机制。建议省里出台相关政策和配套文件,省直各部门出台实施细则,以加大强县扩权推进的力度。市(州)政府也应出台相应文件,对扩权政策予以确认,保证扩权政策顺利实施。三是完善垂直管理部门的协管体制。四是开展省管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2、创新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财税管理体制。一是建立县(市)财力稳定增长机制。对79个县(市、区)的工商四税新增部分的省级和市级分成全部返还县(市)的政策,今后长期实行。二是建立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以贴息、补助等形式重点用于培育特色经济、创建区域品牌、完善产业链条、壮大龙头企业、支持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三是支持县域工业企业发展。对于进入工业园区的企业,自建生产用房免缴基础设施配套费。

3、创新有利于市场主体发育成长的体制机制。一是放宽企业注册限制。按照非禁既入的原则,放宽民营经营领域,降低创业门槛。二是鼓励全民创业。鼓励创办出资额不设底限的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湖南、吉林文件)。异地创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不受户籍限制,凭本人身份证直接到注册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全省统一取消工商行政管理费。积极支持本地外出经商、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并享受与招商引资企业同等的优惠政策和服务。三是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加大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力度。积极推进创业辅导、融资担保、技术创新、信用评价、人才培训、信息咨询、成果转化、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体系建设。高度重视为全省中小企业提供综合服务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机构建设,尽快解决编制、经费等问题。

4、完善土地使用制度。一是60亩以下的存量土地审批权下放到县市。投资3亿元以上重大工业项目、省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项目、县域重点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项目,需征收土地的,享受省重大项目建设用地的有关优惠政策。二是实行工业用地地价补贴办法,允许各地从经营性项目用地出让纯收益中,按5%的比例提取工业用地成本调节资金,专项用于工业区项目用地地价补贴。三是创新土地流转机制。

5、创新金融服务体制机制。一是大胆创新有利于县域经济发展的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金融部门要出台积极推行票据融资,扩大抵押和质押贷款范围的具体办法,允许开办可变现库存抵押、应收账款质押、人寿保险单质押贷款;允许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的政策。二是加快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对信用担保公司按规定实行税费减免政策,适度扩大信贷担保倍数。三是建立信贷投放激励机制。设立专项资金,奖励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金融部门。

6、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一是完善县域经济考核机制。按照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两型社会”建设及转变发展方式的要求,完善县域经济考核指标体系,增加社会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指标,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个数、人数指标纳入考核体系。二是对全省县域经济发展情况,实行年度考核。提高表彰奖励标准,并从中拿出部分用于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人员。三是建立实绩与干部任用(高配)挂钩的激励机制。

第三,提高分类指导的水平

    要提高科学分类指导的水平。将分类指导的原则具体化,实施抓强扶弱“双十工程”。在科学制定强、中、弱不同类型的县(市)的经济发展规划、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的基础上,从2008年开始,在全省选择10个经济实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县(市、区),重点支持,力争5年内有2-3个县(市)进入全国经济百强县行列;选择10个经济基础差、经济实力弱的县,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具体实施重点支持和对口帮扶,签订责任状。采取一系列力度大见效快的举措,推进强县腾飞,弱县提速,带动中游县奋力赶超,实现全省县域经济整体跨越。

    要确保扶弱实效。在继续执行原有扶持弱县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新确定的10个重点弱县的帮扶力度。在扶贫开发、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及民生方面的支出对弱县予以重点倾斜。除国家明文规定外,省、市下达的各类专项资金,对弱县不再要求配套。凡需报请国家批准的建设用地,在报批阶段,经省国土资源部门报国土资源部审核同意后,基础设施项目的控制性工程可先行用地。对重要的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项目,可作为单独批次报批用地。在农村水利、县乡公路、农村电网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上实行重点倾斜。对于弱县新上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000万元、具有可持续创税能力的项目,按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1%奖励县级政府。退出弱县的县,原扶持政策三年内稳定不变。

第四,出台统揽全局的文件

    五年前颁布实施的鄂发[2003]10号对指导县域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情况的不断变化,急需出台一个指导县域经济发展全局的新文件,对新时期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机制体制改革创新内容、领导职责、协调督办等重大问题进行规范。特别是要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县域经济工作的领导,省、市、县成立县域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统筹协调本地县域经济发展。每位省级领导联系一个县(市),为其经济社会发展出谋划策、招商引资、排忧解难。省经委负责指导协调全省县域经济工作,各市、县都要明确责任主体。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职责落实到人,工作落实到位。

    (作者分别为湖北省经委信息中心主任、县域经济处科长)大地震灾害和国际经济不利因素没有改变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基本面,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