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企业信用评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企业与企业家》 责任编辑:宋克杰 2018-05-11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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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省有关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及有关企业: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营造优良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企业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以下简称中国企联)作为全国诚信兴商活动成员单位,已经持续12年开展了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对一大批企业进行了信用等级评价,使这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了更大的市场空间及市场机会,促进了企业的发展。今年,中国企联继续开展2018年企业信用评价活动,现将2018年企业信用评价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推动企业诚信自律,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培育、评价、宣传、示范一批信用管理严格、社会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达到共建社会信用体系,不断提高我国企业诚信建设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的。通过信用评价,提高诚信企业在政府、市场与社会中的接受度和知名度,使那些诚信建设水平高,诚信自律强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大的市场空间,获得更多的发展机遇。同时,通过企业信用评价活动的开展,从而提高企业整体信用水平,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申报范围

 本次评价活动在全国企业界开展。在湖北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连续年工商年检合格的各类企业均可申报。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及省各行业协会可以分别推荐企业参加评价;中央在汉企业可以自荐,也可推荐所属企业参加。

 三、评价内容和方法

 本次开展的企业信用评价不同于其他的单项信用评价,其内容和指标体系由基础信用能力、经营与竞争、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财务实力、信用记录等五个一级指标及其若干二、三级指标组成,全面综合考核企业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能力和水平。中国企联企业信用等级划分为AAAAA三等五级,目前开展AAAAA等级的企业信用评价。

 四、评价程序

 对首次参加中国企联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按照“申请→提交材料→评价→初审→终审→公示→备案→发证推介→年度复查→备案公示”的程序进行。本省参评企业:省企联会员单位和中央在汉企业可直接向省企联申报,各市州企业可向本地企联或企协申报,省各行业协会所属企业可向省行业协会申报。参评企业申报时需提交《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意向书》(可复印)。各市州企联和省行业协会将收集到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意向书》寄送省企联,经资格初步审核,确认具备申报资格后,由湖北省企联通过各市州企联和省行业协会向申报合格企业分配网上申报用户名和密码,申报企业再登陆中国企业诚信网(www.ceccredit.org.cn通过网络在线提交相关参评材料。同时,申报企业打印两份电子版申报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由各地企联、省行业协会集中送达湖北省企联,省企联签署推荐意见后集中上报。中国企联和省企联将通过企业调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等方式对企业材料进行全面审核、调查和评价,并确定初步评价结果。再经过中国企联企业信用评价委员会专家审查和评定后,确定企业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评级结果进行网络公示,最终确定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并由中国企联颁发标牌及证书。

 中国企联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有效期为年,自发证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要继续参加中国企联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需重新申报。有效期内还要进行次年度复查,每次年度复查需提前个月向省企联提交相关资料。对于在有效期内通过复查等级有变动的企业,中国企联将向社会公示其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变动结果,并更换其标牌和证书。

 五、组织管理和监督

 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管理、监督机构为中国企联。为了规范、有序地推进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中国企联成立中国企联企业信用评价委员会,是中国企联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有关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总体工作。并遵循“自愿、公开、公正、科学、严格”的原则,对评价标准、评价程序和评价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中国企联将组织有关专家,为企业提供企业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方面的指导、咨询和培训等服务,促进企业提高诚信管理水平。获得信用评级结果的企业应不断提高企业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水平。对评价后发生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中国企联企业信用评价委员会经核实,可以降低或者撤销其信用等级结果。

  六、公布、推广和作用

 2018年企业信用评级结果,中国企联将通过中国企业诚信网(www.ceccredit.org.cn)、中企联合网(www.cec1979.org.cn)和《企业管理》杂志、《中国企业》年鉴等媒体公布和宣传推广。

  对荣获2018年企业信用等级的企业,由中国企联向参评企业颁发全国统一设计样式、统一编号的信用等级证书和标牌,并根据企业需要提供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同时将向有关部门推荐,使获得信用等级的企业获得各种便利和市场机会(如:在金融服务、招商引资、项目招投标、吸纳人才、产品销售等活动中获得更多更大的机会),降低企业筹资成本,增加企业无形资产,提高企业竞争力,取得更大的社会认可。

七、申报程序和时间

 2018年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从本通知下发日开始,6月15日前完成申报,参评企业的《申报意向书》寄送湖北省企业联合会。9月1日前,申报企业完成在线提交信用评价申报材料和纸质材料的工作,纸质材料由各地企联/企协、省行业协会统一集中寄送省企联/企协,省企联各会员单位及中央在汉企业直接寄送省企联。湖北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汇集全省参评企业的信用评价材料集中上报中国企联企业信用评价委员会。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明德  高文洁  闫明玉

电  话:027-87833437 87817600 87833483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横路3号

邮  编:430071

                                         湖北省企业联合会 湖北省企业家协会

                                                    2018年5月10日

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意向书

 

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意向书5.11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意向书.doc(请在此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