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国家级、省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 湖北省企联 责任编辑:宋克杰 2023-05-13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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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国家级、省级

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企联各会员企业、各市州企联/企协:

现将2023年湖北省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北省企业联合会特转发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第三十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国管审〔2023〕2 号)》(见附件)。请各会员企业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二、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国家级成果除可直接申报的企业外,其余企业申报国家级成果,均由湖北省企业联合会从本年度或上年度省级一等成果中择优向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 成果审定委员会限额推荐,参加国家级成果审定。

三、自2022年起,湖北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分为一等、二等两个级别。本年度申报省级成果,在《第三十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报告书》首页加注“只申报省级成果”字样即可。

四、请各会员企业于2023年7月底前将成果推荐报告书电子版和主报告电子版发送至湖北省企业联合会指定邮箱,同时报送成果推荐报告书纸质版和主报告纸质版各一份。以便湖北省企业联合会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相关推荐工作。

五、2023年度省级成果审定工作在11月底前结束。

联系方式及报送地址:

单 位: 湖北省企业联合会 企业发展部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横路3号

联系人: 柳琛

电 话: 027-87833541  13797070530

邮 箱: 496375097@qq.com

邮 编: 430071


附:《关于组织申报第三十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国管审〔2023〕2号)》


 

湖北省企业联合会

湖北省企业家协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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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请在此点击下载)

附:鄂企联[2023]6号  关于组织申报第三十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PDF版).pdf 

附件1:附件1 第三十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报告书.doc 

附件2:附件2 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主报告撰写要求.doc 

附件3:附件3 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主报告排版要求.doc 



(责任编辑:宋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