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立健全县(市)区企联组织的通知

信息来源: 《企业与企业家》 责任编辑:宋克杰 2014-03-17 11:38

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县(市)区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组织的通知

各市州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和张德江委员长在2011年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省委[2012]10号文、省人大颁布的《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的要求,为履行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企联)作为企业组织代表的职责,必须加快县(市)区级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组织的建设。

    当前我省有16个市州都成立有企业联合会和企业家协会,但是县(市)区一级的企联组织还很不健全。我省县(市)区企联组织的现状与省委、省政府对我们工作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为了尽快改变县(市)区企联组织在三方机制工作中代表缺位的现状,各市州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一定要认清形势,除自我完善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外,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在县(市)区企联组织建设上加大工作力度,争取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各县(市)区都要建立起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尽快成立企联组织;条件暂时还不具备的县(市)区,要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县(市)区党委、政府汇报情况,争取支持和帮助,积极做好筹备工作,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组建任务。

    希望全省各市州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要切实重视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在县(市)区组织建设的问题,切实将组织建设问题纳入议事日程和时间表,最终形成我省多层次、全覆盖的企业代表组织,促进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的开展,推动我省劳动关系的和谐和稳定。

    联系人:陈明德

    联系电话:027-87833437

湖北省企业联合会

湖北省企业家协会

二0一四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