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湖北企业百强排序的通知

信息来源: 《企业与企业家》 责任编辑:宋克杰 2014-04-24 10:29

关于开展2014湖北企业100强排序及分析研究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有关企业:

    为培育和造就一批在国内外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湖北大企业和企业集团,从2009年起,湖北企业100强排序及分析研究工作,在我省连续举办了五届,并已成为我省企业界的知名品牌活动,得到全省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界的广泛关注,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五个湖北”的战略目标,根据省委书记李鸿忠和省长王国生关于“希望继续发挥好百强企业排序及分析研究这一平台的作用,使之成为助推湖北企业发展壮大的精品工程”的指示精神,决定继续开展2014湖北企业100强排序及分析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湖北省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相关指标达到规定标准以上的各类企业(含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等),可作为湖北企业100强申报排序及分析研究工作的对象。

    根据中国企联通知精神,在华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控股企业,暂不参加湖北企业100强排序,但在境外注册,投资主体为中国自然人或法人、主要业务在境内的企业仍可申报。

    二、入围资格

    申报推荐的2014湖北100强企业在2013年度完成营业收入达到28亿元人民币(含28亿元)以上,其他相关指标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

    三、指标填报

    申报企业必须根据企业性质(国有或民营),填报《2014湖北企业100强申报表》(附件一),主要填报营业收入、净利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研发费用、纳税总额、从业人数、海外收入等指标和企业相关信息。

    四、申报程序

    湖北企业100强排序,统一采取由企业申报、相关部门推荐的原则。申报企业要按照附件一及附件二的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主要是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利润(损益)表。企业申报材料须经同级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盖章确认后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省属和中央在鄂企业可直接申报。所推荐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本。

    五、申报时间

    申报推荐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30日。

    六、评审发布

    为了保证湖北企业100强排序与分析研究工作的公正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湖北省企业联合会、湖北省企业家协会和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将会同省相关涉企部门及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湖北省企业联合会,负责湖北企业100强排序及分析研究等日常工作。

    本项活动仍坚持不向企业收费的原则。

    排序结果于今年9月份在《湖北日报》等相关新闻媒体上公示,并适时召开发布会,同时将2014湖北企业100强排序及分析研究报告呈省委省政府。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湖北省企业联合会

    如需电子表格请直接在下方网址上下载

    网    址:http//WWW.hbsql.com或 www.湖北省企联.com

    联 系 人:刘绍华  张哲林  闫明玉

    联系电话:(027)87833541、87310837、87833483

    传真电话:(027)87821387  手机:13971398178(张)

    电子邮箱:qxymy911@163.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水果湖横路3号(省政府大院东侧)湖北省企业联合会信息部

    邮政编码:430071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联系人:胡继清

    联系电话:15807161577

    附件:1、2014湖北企业100强申报表

          2、2014湖北企业100强申报填表说明

湖北省企业联合会   湖北省企业家协会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2014湖北企业100强申报表

    (请在此点击下载)/sitemg/kindeditor-4.1.2/attached/file/20140424/20140424103707_3553.doc

 

   附件二:

2014湖北企业100强申报填表说明

2014湖北企业100强申报表主要栏目填报说明如下:

    一、企业性质栏:请从“国有”、“民营”两种性质中选一项打√。国有是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民营是指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二、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栏:指企业生产的主要产品或提供的主要服务,按在营业收入的占比由大到小排列,最多不超过3项。(必须填写)

    三、指标栏:包括营业收入、海外收入、净利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资产总额、海外资产、所有者权益、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纳税总额、研发费用、员工总数、海外员工等。所有指标均按企业合并财务报表和年报的数据填报,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营业收入:不含增值税收入,包括企业的所有收入,即主营业务和非主营业务、境内和境外的收入。商业银行的营业收入为利息收入与非利息营业收入之和(不减掉对应的支出)。保险公司的营业收入是保险费和年金收入扣除储蓄的资本收益或损失。

    净利润: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净利润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后的净值,即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资产总额:年末的资产总额。

    所有者权益:年末的所有者权益总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即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

    纳税总额:在中国大陆境内实际缴纳的税收总额,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其他各税种税收,不包括本企业(集团)代扣代缴其他企业或个人的各种税收,也不包括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各项非税收收入。

    研发费用:指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实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新产品的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以及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

    员工总数:年度平均从业人数(含所有被合并报表企业的人数)。

    海外收入、海外资产、海外员工是指企业在中国大陆以外的营业收入、资产、员工。海外收入以平均汇率折算,海外资产以年底汇率折算。平均汇率:2012年为1美元=6.3081元人民币,2013年为1美元=6.1763元人民币;年底汇率: 2012年为1美元=6.2855元人民币,2013年为1美元=6.0969元人民币。

    四、企业信息栏:请按照要求填写或打√。

    五、为了便于2014湖北企业100强在海外和英文网站发布,企业名称需用中英文填写,所有填报栏目一定要填全,资料要仔细核对,保证名称及数据的准确性,并请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