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14年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的通知

信息来源: 《企业与企业家》 责任编辑:宋克杰 2014-04-29 09:26

鄂管审〔2014〕1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全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国资委(办),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省直有关部门,各行业协会,省“百强企业”和各有关企业:

    2014年全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推荐、评审工作即将开始。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分析把握当前企业改革创新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大力推动经济进入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发展轨道,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企业联合会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本届成果应在全面反映我省企业各项管理创新的基础上,结合各种类型、不同规模企业在深化改革、创新管理中的最新实践和成功经验,体现当前企业管理现代化发展趋势。主要内容包括:整合内外部资源的战略管理、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的创业链管理、节能减排与绿色管理、并购重组与一体化整合、员工素质提高与劳动关系管理、先进质量管理与国际知名品牌创建、流程优化与精益管理、现代服务业发展与供应链管理、风险控制与危机管理、公司治理与集团管控、全面信息化建设与发展电子商务、社会责任管理与企业文化建设、诚信建设与法律事务管理等。

    各推荐单位要遵照《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审定和发布办法》的规定,在广泛发动省百强企业和大中型企业申报的同时,注意做好非公有制企业、中小型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的总结与推荐工作。要严格掌握标准,择优推荐,突出申报成果的创新性、实践性和效益性。由我省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出的优秀成果,可向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推荐。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组织好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资改革函[2003]62号)要求,参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务院2003年第396号令)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件实施细则》(科学技术部1999年第1号令),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及企业制定的奖励办法,对成果的创造者给予适当的奖励,以促进企业不断开展管理创新工作。

    成果创新单位要认真总结、提炼管理成果,形成5000—8000字的文字材料并填好申报表(各一式六份,另附电子版文档一套),送各市州国资委或企业联合会初审(省直和中央在鄂企业直接申报)后,于2014年7月30日前报湖北省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省国资委改革处或省企业联合会),每项成果交评审费壹仟元,并报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以便开具发票。企业汇款:湖北省股份制企业促进会  帐号:70130155260000060,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

    (1)省国资委改革处联系人:王青、梅萌 

    联系电话:027-87235634  

    地  址:武昌洪山路省政府办公大楼524室

    邮  编:430071

    (2)省企业联合会联系人:刘绍华  闫明玉

    联系电话:027-87833541

    电子版发到QQ:847911687

    网  址:http://www.hbsql.com

    地  址:武昌水果湖横路3号

    邮  编:430071 

    附:湖北省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申报表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湖北省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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