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15湖北企业100强的通知

信息来源: 《企业与企业家》 责任编辑:宋克杰 2015-05-26 12:42

关于申报2015湖北企业100强的通知

各市、县、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有关企业:

自2009年起,我省已连续6年发布湖北企业100强及其分析报告,受到政府部门、广大企业、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充分肯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实现“五个湖北”战略目标,助推我省企业快速发展,做大、做强,我省决定2015年继续开展湖北企业100强排序及分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凡在湖北省内注册企业(不包括在鄂外资企业、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行政性公司、政企合一的单位、各类资产经营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2014年营业收入(含海外收入)达到35亿元人民币,均可申报。但集团公司并表核算的子公司不能单独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完整填报《2015湖北企业100强申报表》一式两份,复印件无效;

(二)如申报企业属上市公司,则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所报数据必须与年报公告数据一致。

三、申报时间

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5月底止。

四、发布时间

2015年7月通过《湖北日报》等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

五、联系单位

联系单位:湖北省企业联合会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水果湖横路3号

省企联综合部

联系人:张哲林    联系电话:(027)87833541

附件:1、《2015湖北企业100强申报表》

      2、填表须知

湖北省企业联合会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一:2015湖北企业100强申报表(请在此点击下载):

/sitemg/kindeditor-4.1.2/attached/file/20150526/20150526124630_5206.doc

附件二:填表须知

2015湖北企业100强申报表主要栏目填报说明如下:

一、企业性质栏:请从“国有”、“民营”两种性质中选一项打√。国有是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民营是指集体和私营企业。

二、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栏:指企业生产的主要产品或提供的主要服务,按在营业收入的占比由大到小排列,最多不超过3项。(必须填写)

三、指标栏:所有指标均按企业合并财务报表和年报的数据填报,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股或隶属关系予以认定。

营业收入:不含增值税收入,包括企业的所有收入,即主营业务和非主营业务、境内和境外的收入。商业银行的营业收入为利息收入与非利息营业收入之和(不减掉对应的支出)。保险公司的营业收入是保险费和年金收入扣除储蓄的资本收益或损失。

净利润: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净利润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后的净值。

资产总额:年末的资产总额。

所有者权益:年末的所有者权益总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即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

纳税总额:在中国大陆境内实际缴纳的税收总额,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其他各税种税收,不包括本企业(集团)代扣代缴其他企业或个人的各种税收,也不包括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各项非税收费用。

研发费用:指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实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新产品的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以及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

员工总数:年度平均从业人数(含所有被合并报表企业的人数)。

海外收入、海外资产、海外员工是指企业在中国大陆以外的营业收入、资产、员工。海外收入以平均汇率折算,海外资产以年底汇率折算。平均汇率:2013年为1美元=6.1763元人民币,2014年为1美元=6.1346元人民币;年底汇率: 2013年为1美元=6.0969元人民币,2014年为1美元=6.119元人民币。

四、企业信息栏:请按照要求填写或打√。

五、为了便于2015湖北企业100强在海外和英文网站发布,企业名称需用中英文填写,所有填报栏目一定要完整,资料要仔细核对,保证名称及数据的准确性,并请签字、盖章。